English

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在京召开

阅读量:2052

       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标准》于2018年4月16日在我院近零能耗示范建筑楼一层会议室召开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标准主编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路宾副院长,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李景广教授级高工,重庆大学喻伟副教授及标准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代表共18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路宾副院长主持,首先回顾了《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标准》的编制历程。本标准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编制,根据启动会上各级领导对本标准编制的要求和建议,先后经历3次内部工作讨论后,形成标准草稿。随后,先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王志勇高级工程师,对标准草稿的框架结构和技术条款的编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参编单位参会的主要技术人员也各抒己见,对形成的标准草稿内容畅所欲言,针对评价指标的选取和确定、评价分级依据、评价指标的检测和监测条件对结果的修正、综合评价方法等关键技术要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本标准编制组单位包含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生产、技术集成、工程应用及科研机构等空气质量保障体系中各个环节的优秀科研院校和企业代表,根据会上讨论情况,编制组各单位也发挥其在行业中的优势及长期的工程应用经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完善标准草稿做到指标有据可依,方法科学合理,从而保障标准的颁布切实服务于社会大众,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文件《关于印发<2016 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6]084号)的要求,协会标准《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标准》已列入制订计划,本标准旨在制定一个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当前的监测行业、满足民众对于建筑物内空气质量的评价需求,新标准的制定必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当前整个空气净化行业的快速规范发展,更好的为人们健康提供保障。